马胜利的电话打来时,梁震还坐在问询室里。

    “姓名。“

    ”刘清明。“

    ”年龄。“

    ”23。“

    梁震微微一怔,这是刚出校园没多久啊,居然就敢开枪。

    “资料上说,你本来是分到市局的,结果最后下放到城关镇派出所,是得罪什么人了吗?”

    “我不清楚,接到的分配单就是城关所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好奇?警官大学优秀毕业生,我们分局也没几个名额。”

    刘清明微微一笑,当然不正常了,他的名额被某个领导的子侄顶掉这种事,说出来谁信呐?

    “这些事和今天的案子有关吗?”

    “你会不会因此心怀怨恨,所以在行动中,冲动超过了理智?”

    “我当警察,是因为喜欢这个职业,不是为了捞好处,也不是为了当官,如果分到市局,只能做做边缘工作,还不如下基层,更能做些实事。”

    刘清明的回答滴水不漏,甚至让他产生了一丝欣赏,梁震有个错觉,自己面对的,不像一个年仅23岁的菜鸟大学生,而是5-60岁的社会老油条。

    “那好,现在请你描述一下,今天晚上发生了什么。”

    “7点40分左右,我们搭乘的110巡警7号车在辖区巡逻的时候,接到指挥中心发来的指令,要求我们赶到位于群众路的“金色年华”夜总会,处理一桩普通纠纷。“

    ”报案人称,他的同学,一名女大学生被夜总会欺骗,以招收服务员为名,行陪酒、陪舞之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