咯吱~!

    大门被拉开,穿着西服皮鞋,相貌帅气的青年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陈志飞此刻依然是穿着合身的西服皮鞋,打着领带。

    可是再也没有之前成熟稳重的气质,反倒是下巴昂起,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轻佻的味道。

    就像是一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纨绔二代一样。

    再加上大背头刻意在额头前面捋下一撮头发,显得更不正经了。

    虽然走在弄堂里来往行人都会好奇的看一眼,也会惊讶身上的衣服皮鞋肯定很昂贵。

    但是都会远远的避开,生怕挡路惹恼了这个看起来轻佻痞里痞气的纨绔。

    走出弄堂之后,先去买了一个新皮夹,又到眼镜店买了一副墨镜戴在脸上。

    大晚上戴墨镜,一看就不是好人,这下子更像一个穿西服的痞子了。

    陈志飞推了推鼻子上的墨镜,穿着昂贵的西服自然不能再挤电车。

    抬手拦了一辆黄包车:“大世界夜总会!”

    “好嘞~!”车夫应了一声,拉起黄包车一路狂奔。

    陈志飞坐在车上,看着热闹繁华的街道眯起了眼睛。

    虽然这具身体内部已经换人了,不过兴趣爱好还是没有变。

    都喜欢去娱乐场所消磨打发时间。

    只不过前身比较穷,去的都是较为低档的莎莎舞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