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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圣和无名的故事先告一段落,此时说回到已经十章没有出现过的安云。

    安云的红马是良驹,虽然这马不像同漆面的赤兔那样日行千里,但是其速度也远超一般马匹。

    常马载人,由机关城至金驴县,统共需要七天,而安云这匹红马,日夜奔驰不停,全程大约只要一半的时间。

    不过时间如今只过去半天,安云独自骑马行于茫茫大原之上,了无大漠孤烟,唯有长河落日。

    远离了时刻闷热的机关城,安云这才发觉到荒原上昼夜温差之巨大,一到傍晚,倘使不披上几件单衣,只觉得寒气从四面像针一样侵来,冻得人直打牙战。

    当然,对于原主这副异常的身体来说,冷不是什么大事,众所周知,人类可以通过骨骼肌战栗,通俗来讲就是打哆嗦的方法给自己的机体产热。搁在寻常人身上,打哆嗦就是打哆嗦,人家一看便知道你冷了,对于安云来说,打哆嗦就像是就像是在往外辐射热量,他颤了一阵子,就觉得四周都热起来,一看自己身上竟然冒出一层细细的烟霭。

    在红霞初具时,安云远远地看见远处出现一方矮矮的村落,整个村子都沉浸在烟霞的剪影之中,似乎还有炊烟缓缓飘荡。

    “今日便在此地暂住吧。”安云快马加鞭,向着村落奔去。

    所谓望山跑死马,那是在有高低落差的情况下,像是安云这样远远地望见村子,反而没有几步就来到了村前。

    他来到村口,看见许多烟囱都冒出烟来,还有孩童在土道上追逐嬉戏,不禁放下心来。

    如果走到哪里都是饥荒,到处都是人吃人的景象,安云不知道自己还能走上多少日子。

    几个淌着鼻涕,皮肤发糙的大小孩子看见有人骑马而来,纷纷围过来,惊异道:“先生,您这马匹好生漂亮啊!”

    “可否让我骑骑看?”

    “我也想骑,我也想骑!”

    “哼,这有什么稀罕的,跟本村的驴子没什么两样嘛!”

    “胡扯,那匹驴子毛也不顺了,眼也浊了,还有一条跛腿,有什么资格和大马相提并论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