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要上课了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“那走吧。”

    那走吧。

    然后阳光把我们的影子拉长,叮叮当当的铃声响起,一群人把我们的影子踩碎,我们混入人群,也没什么特别。

    我能明显的感受到我的心脏在飞速跳动,它跟着我的呼吸一起敲出好听的鼓点,紧接着二胡奏响了,把我的脑子也搅乱了。

    我在飞速的回忆他的一字一句,我们对话时,他的呼吸与语气。我想不起他那时完整的脸,因为我一直低着头,不敢看他的眼睛。只记得他的嘴巴是好看的粉色,阳光把他的睫毛变成好看的影子落在脸上。其余的,我记不清楚。

    我盯着他的后脑勺一直看,他在很认真的听课,他在盯着黑板发呆。

    我在想,他会不会有那么几秒的走神,想起我来。

    这些突如其来让我不得安宁。

    只是他好像感受到了我的对他领地的敌意,他不再去栏杆处,下了课窝在教室里,愣愣的不出声。

    这让我更加无言去打扰。

    接下来的日子,我盯着他的后脑勺发呆,以至于脑海里那天的阳光变得模糊,以至于开始思考这孩子为什么一上午都不出去上厕所。

    长安,长安。

    我发誓,那个时候我只是想跟你成为朋友,但你这个朋友太特别,我既不能骂着脏话跟你勾肩搭背,也不能放了学叼着烟问你有没有火,你让我手无足措。我那个时候还不知道是喜欢。也许是我活的粗糙,也许是我痞气太重不愿意承认。

    那时的你还没活成我,我也没有活成你。我们在各自的世界里称霸。这让我们并无交涉。

    我只是看着你。

    看着你规规矩矩的背着书包,穿着干干净净的校服来到教室;看着你认认真真的记笔记,若有所思的盯着黑板;看着你慢慢的整理书桌,收拾整理书包,走出教室。